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东发改〔2017〕771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 ),我局已发放我市第七批、第八批发电量及2020年度装机补助金(详见附件)。请各相关企业于8月14日前提供补贴收款凭据至我局电力和节能科(联系电话:23660086)。
附件: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0029A/2020-0023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28 |
名称: | 关于拨付我市第七批、第八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 |
主题词: |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东发改〔2017〕771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 ),我局已发放我市第七批、第八批发电量及2020年度装机补助金(详见附件)。请各相关企业于8月14日前提供补贴收款凭据至我局电力和节能科(联系电话:2366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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