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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29A/2021-0012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03-30
名称: 关于狮子洋通道项目(东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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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狮子洋通道项目(东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30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规定,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开展狮子洋通道项目(东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风险因素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狮子洋通道项目(东莞段)

  (二)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前,具体工作由狮子洋通道前期工作办公室开展。

  (三)项目基本概况

  1.路线走向:项目在K22+800进入东莞范围,在规划的东莞港区4#泊位(已调整预留)登陆,再折向南,经恒大御景半岛东侧后,上跨广深沿江高速,沿轮渡路向东,终于广深高速新联互通。项目东莞段沿线经过东莞市沙田镇、虎门镇。具体线位走向详见附图。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狮子洋通道东莞段12.115公里及白沙南路7.4公里。

  3.技术标准:项目狮子洋通道推荐方案全线采用跨线桥的形式,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白沙南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部分路段设置4车道辅道,主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21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一)公示及诉求;

  (二)规划选址;

  (三)征地补偿及安置;

  (四)拆迁管理;

  (五)基础设施占用及迁移;

  (六)收入及生活成本;

  (七)周边土地价值改变;

  (八)交通方式改变;

  (九)水污染;

  (十)大气污染;

  (十一)噪声;

  (十二)生态保护;

  (十三)施工时间;

  (十四)施工扰民;

  (十五)公共设施临时占用;

  (十六)工程质量安全;

  (十七)交通组织方案;

  (十八)重大交通事故;

  (十九)危险品泄漏;

  (二十)媒体公开;

  (二十一)群众舆情。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依法依规进行规划选址方面等相关工作;

  (二)落实对被征地居民的补偿和安置,严格执行征拆政策;

  (三)占用及迁移基础设施需取得相关权属部门的书面批复,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应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影响降到最低,与基层单位就道路破坏的相关补偿达成协议;

  (四)施工期间可聘用当地村民进行施工生产,施工形成的间接就业机会应优先考虑周边村民,提高群众收入;

  (五)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需求,加强与基层群众的交流和沟通,争取与群众达成相互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大对项目的利好宣传,打消住宅区业主们的顾虑;

  (六)相关部门应在开工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手段告知社会公众,并在项目起点终点树立标识,引导车流,避免拥堵发生;当遇到特殊天气,可派专人现场指挥交通,防止因交通瘫痪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噪声、扬尘、废水等的控制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时间与附近群众的休息时间重叠;按规定、按计划、按设计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出的路线;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监督;实施阶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做好相关手续,选择恰当的工程形式,减少对环境敏感点造成的影响;

  (九)建设单位应及时公开充分的、真实的信息,给予正确引导,同时也应合理平衡事件造成的各方面影响,防止不良舆论造成恶性宣传、社会矛盾等后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7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估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估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评估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四)联系人:韩工,电话020-87376737转623,邮箱hy@giecc.com.cn;蔡工,电话0769-22830904,邮箱fgjxfk@dg.gov.cn

  (五)评估机构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五羊新城广场830室

  (六)评估委托单位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8楼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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