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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29A/2021-0015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05-07
名称: 关于《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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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07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2〕2号)、《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东莞市城乡规划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东规发〔2011〕59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以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现就《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松山湖高新区大部分区域,以及大朗镇、大岭山镇、黄江镇部分区域。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

  3、规划定位与目标

  规划以打造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学城为总目标,通过构建基础科研体系、推动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区域开放合作、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努力建成重大原始创新策源地、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粤港澳合作创新共同体、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试验区。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松山湖高新区、大朗镇、大岭山镇、黄江镇的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对《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调查工作的建议。

  三、公示期: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5日,7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表达意见和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020-83517900,传    真:020-8351765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邮政编码:510060


  附件: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