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常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征求公众对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常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该项目实施范围改扩建路线长度52.964公里,老路既有桥梁16297.8米/65座,占线路全长30.78%,其中特大桥全长2397.95米/2座,大桥12679.85米/36座,中桥1038.68米/21座,小桥181.320米/6座。隧道共2座,总长1455.5米;通道14道;涵洞27道。实施范围改扩建后共新设分离扩建桥梁共6座,总长为27013米,其中特大桥23985米/2座,大桥3028米/4座。整体拼宽扩建桥梁共33座,总长为9070.4米,其中拼宽特大桥1186米/1座,拼宽大桥7374.5米/22座,拼宽中桥509.9米/10座,拆除重建小桥181.32米/6座,新增2×35米中桥一处。扩建隧道共2座,总长1455.5米;接长通道14道;接长涵洞27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4处;服务区1处。全线共征用土地5565亩。
2、路线走向:该项目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惠常高速沥林西互通和冷水坑隧道之间莞惠界为甬莞高速东莞段起点(原虎岗高速惠常段终点),路线穿过冷水坑隧道后经谢岗互通,向西上跨莞惠公路设樟木头互通,至原虎岗高速惠常段起点(原常虎高速终点,该项目实施起点)后,向西上跨东深路设东深互通,与从莞深高速相交设置常平枢纽互通,上跨新城大道设常平互通,继续向西在石龙岭处设莞樟路互通,上跨莞深高速设大有园枢纽互通,在松山湖上跨高雄路设山湖互通,与龙大高速相交设龙大枢纽互通,上跨莞长路设大岭山互通后下穿广深港高铁,至花灯盏互通分为虎门港支线和五点梅支线。其中虎门港支线向西经大岭山隧道、规划虎门北互通至新联互通接广深高速,并与狮子洋过江通道对接。五点梅支线向南经怀德互通(规划)至终点五点梅互通接广深高速,与规划的常虎延长线对接。
3、沿线镇街:东莞市常平镇(朗洲村、陈屋贝村、九江水村、麦元村、土塘村、卢屋村、桥沥村、万科城小区)、大朗镇(沙步村、石厦村、新马连村、屏山社区、水平村、犀牛陂村)、松山湖、大岭山镇(杨屋村、大塘村、水朗村)、虎门镇(怀德社区、黄村社区、赤岗社区、陈村社区、树田社区、翠湖居小区)、长安镇(厦岗社区)等。
4、项目投资:本工程实施范围估算总金额约为234.14亿元。
5、项目工期:建设预计2023年底全线开工建设,2028年底全线建成通车,建设期5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7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表2-1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主要风险因素表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
(二)制定合理可行的建设方案,将影响降到最低,针对项目给周边带来的影响要有相应的补偿措施和协议;
(三)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相关安全知识、本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意义,解答群众对工程方案、国家政策法规、环境保护方案等方面的疑问。项目开工前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告知社会公众,做好交通疏导,防止因交通瘫痪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征地等各项手续,落实对被征地居民的补偿和安置,严格执行征拆政策并积极落实各项相关工作;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废气、扬尘等的控制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六)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的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制定和实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监督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行为,做到提早发现,提前预防;
(七)项目建设运营中应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融入项目决策、准备、实施和运营全过程;
(八)应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需求,加强与基层群众的交流和沟通,争取与群众达成相互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大对项目的利好宣传,打消住宅区业主们的顾虑;
(九)建设单位应及时公开充分的、真实的信息,给予正确引导,同时也应合理平衡事件造成的各方面影响,防止不良舆论造成恶性宣传、社会矛盾等后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公示期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5日。项目建设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审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审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评审委托单位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69-22830957
邮箱:fgjxfk@dg.gov.cn
(三)评估机构: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5号中航大厦16层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898-66728287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