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4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明确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请一并贯彻执行。
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计算,收费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其中:地面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民用建筑[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达3米(含)以上的除外]收费标准为900元/平方米。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关于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意见》(东价函〔2002〕94号)同时废止。凡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435号).pdf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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