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发展和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于2008年3月8日前按通知要求将项目申报简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局。详情请与我局产业经济科联系。
电话(传真):22830930
联系人:冯艳丽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