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8年第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正开展组织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和企业于2008年4月18日前与我局社会发展科联系。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