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反复强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充分考虑农村的现实条件,充分尊重农民的真实意愿,既积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又努力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可以说,激发农民的自主意识,催生农业和农村的内部活力,增强农业、农村、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推进新农村建设,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千方百计地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当前,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应在这样一些方面下功夫:一是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充分发挥农业的食物营养、工业原料、生态保障、观光旅游等多种功能,在做优做强传统种养业的同时,积极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二是拓展二、三产业的增收空间。推动农业与工业的对接,实现农民向工人的转变,通过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培育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构建农资直接下延和农产品外销的农村双向物流体系,使农民分享到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经商的渠道,使他们通过这些渠道实现增收致富。三是探索新的增收致富途径。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变“打工经济”为“创业经济”,带动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
发展生产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农业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才有坚强的产业支撑。应着眼于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培育符合当地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的支柱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使农业从主要重视农产品产量向产量、质量、安全、生态效益并重转变,从主要重视农业自身发展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转变;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优势的农产品知名品牌。
全面推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为此,应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等民主管理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形成依靠农民群众建设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农村的文明程度;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促进发展的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摘自2006年9月8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