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送来《关于备案松山湖幸福花园公租房租金定价标准的函》(松生函〔2018〕337号)收悉。你委按照《关于我市松山湖幸福花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东发改〔2017〕729号)文件要求,制定幸福花园公租房统一租金标准为7.00元/平方米·月。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规定,现对租金标准予以备案。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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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送来《关于备案松山湖幸福花园公租房租金定价标准的函》(松生函〔2018〕337号)收悉。你委按照《关于我市松山湖幸福花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东发改〔2017〕729号)文件要求,制定幸福花园公租房统一租金标准为7.00元/平方米·月。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规定,现对租金标准予以备案。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