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2-22 18:04:12

  2021年,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有关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我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坚持把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贯穿发改各项工作始终。2021年3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4月19日,党组会议审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普法工作指引》和《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我局普法宣传教育的首要内容;9月7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有关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今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成员深入所在党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作辅导19次,突出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党中央对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底线思维,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的有关事项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题,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布局、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年初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并部署全年工作,要求继续把法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通过完善机构设置,强化法规科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能。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市发展改革局年度工作考评方案》,强化对科室(中心)和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常态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切实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以参加东莞市第四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为契机,加强部门学法用法和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力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内部审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入。

  三、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落实省、市有关工作安排情况

  我局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领会纲要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任务举措,结合落实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及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安排,坚持执法、普法、履职协调并进,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四是弘扬法治精神,认真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五是强化监督制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修订法律法规

  在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出台后,我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及时组织全局人员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要求科室(中心)认真学习掌握和熟练运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2021年5月,通过OA办公系统转发广东省司法厅《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同时将行政处罚法(2021年)上传局官网普法专栏,供局所有科室(中心)工作人员学习;9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21〕13号)。12月,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广东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等。

  五、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东莞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2021)》,全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专项改革落地见效。积极做好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起草了《东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上报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定。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做好国家、省负面清单的衔接落实。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我市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进行评估。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推动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提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失信成本,构建严防新增拖欠账款的政务诚信环境。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国家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行业管理评价,开展行业信用监管。截至2021年12月,我市已有20个部门制定35个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制定实施《东莞市行政相对人信用修复操作指南》,指引失信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对因疫情影响而受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加快修复审批,全年共受理7345笔修复申请,累计为4631家企业成功修复失信记录。

  三是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督促有关部门和收费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涉企收费减免政策,简化归并部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防止乱收费行为反弹。今年8月,会同有关部门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口岸进出口环节、物流交通领域、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及行业协会商会等收费行为。根据国家、省、市收费标准变化的情况,动态调整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收费行为。2021年9月重新公布了《东莞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收费目录清单,通过市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进一步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本年度,我局牵头制定《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东府〔2021〕28号)《关于规范我市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21〕27号)等2个文件,修订《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等2个文件,废止《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2个文件,继续施行《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个文件。在制定、修订、废止、继续施行文件中,均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所有内容不违反上级规定,不存在创设违法禁止事项等情形。

  五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我市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实施了“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完善决策程序工作机制,修订局党组、局务会会议规则,拓宽议事范围,完善“三重一大”审议事项,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作用,在局重大问题决策前必须征询法律意见。

  六是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印发实施《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检查工作细则》和《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健全行政检查工作制度。运用“双随机”抽查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现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运用执法平台开展执法,在相关平台上完善了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行政执法结果和年度数据等通过市“双随机”执法系统和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完善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监管事项数据。继续组织符合条件在编行政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强化行政执法力量。

  七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参加东莞市第四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获评“优秀单位”等级。制定实施普法责任清单、工作指引、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注重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学法考试制度,定期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宣传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审批投资项目、开展行政执法等工作中,深入开展法规政策宣传,印发信用、节能、粮食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手册、海报等,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创新普法形式,重视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办公场所、办事窗口开展普法宣传,在局官网开设“普法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构建线上线下全媒体普法平台。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黑油”违法经营行为,围绕“节能宣传周” “世界粮食日”等行业特殊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八是强化机关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抓廉政责任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坚持抓早抓小,把廉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印发实施《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则》,深入推进内部审计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尽最大努力落实好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被评为“办理提案先进单位”。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重点领域信息以及机构职能、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等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阳光热线等与市民沟通。在局官网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局办公场所设置意见建议箱,接受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业务咨询、意见建议,并按规定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群众信访、咨询、投诉件等。2021年我局涉及3宗行政应诉案件,1宗二审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我局胜诉;2宗一审驳回原告起诉,我局胜诉。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方式不够丰富、新颖,受众覆盖面不广。二是法制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具有法律、审计、财会等专业背景和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比例相对较低。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于行政执法检查上线操作还不够熟悉,存在畏难情绪。存在上述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开展培训教育的场次不多,部分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新知识的动力不足。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2022年,市发展改革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夯实法治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宣传普及宪法和《民法典》等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防范风险的能力。二是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在梳理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建设等我局重点工作,将相关任务落实到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重大决策、政策文件、合同协议、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审查意见,切实守住风险底线。四是不断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加强委托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组织符合条件在编行政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充实行政执法队伍。五是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巩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成效,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以及“国家宪法日”“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特殊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集中普法活动。六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内部审计约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示权责清单事项。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推进委托事权运行规范有序。


ico
i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