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2021年7月19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2021〕40号)中明确要求:坚持校外培训公益性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为贯彻落实中办〔2021〕4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教育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要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各地要于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391号)要求,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区登记注册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确保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等政策的制定。
二、制定《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为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服务行为。
三、制定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在成本调查和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收费标准、学生家庭承受能力、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珠三角其他地市校外培训收费水平等。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适用范围。《通知》适用于我市辖区范围内,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的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具体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定操作指南》执行。
(二)收费标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分四种类型,具体基准收费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课时·人次
各培训机构可按基准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基准收费标准以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收费标准已包含培训材料费,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三)实施时间。《通知》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实施。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
五、校外培训机构若有违规收费行为要向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分工,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规收费、不按规定公示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的行为,可直接向市、镇街(园区 )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为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