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线路长57.460公里,其中高架线长7.710公里,占线路总长13.42%;地下线长49.430公里,占线路总长86.03%;地面线及过渡段0.320公里,占线路总长0.56%;共设车站25座(换乘站13座,含望洪站),其中高架车站3座,地下站22座,平均站间距2.375公里,最大站间距5.053公里,最小站间距0.851公里。本线采用B型车6辆编组,设计速度目标为120公里/小时。在道滘镇污水处理厂南侧设车辆段1座,在黄江镇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收费站南侧设黄江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与在建2号线共享控制中心,全线设置4座主变电所(其中一座与在建2号线旗峰主所共享,另外新建三座,分别设置在道滘车辆段、黄江停车场、松山湖站)。
项目总投资:392.74亿元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约88个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4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一)规划选线引发的风险;
(二)土地房屋征收及补偿引发的风险;
(三)管线迁改方案引发的风险;
(四)资金筹措和保障引发的风险;
(五)地面沉降影响引发的风险;
(六)大气污染物排放引发的风险;
(七)水体污染物排放引发的风险;
(八)噪声和震动影响引发的风险;
(九)固体废弃物及其二次污染引发的风险;
(十)施工安全引发的风险;
(十一)对周边交通影响引发的风险;
(十二)对周边商业经营影响引发的风险;
(十三)运营安全引发的风险;
(十四)媒体舆论导向引发的风险。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对线路区域各个车站的交通流量及服务水平作深入研究;从长远利益考虑,在线网稳定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线网的修建顺序;做好交通接驳工作,保证居民能够顺畅的采用其他交通方式到达地铁系统,提高居民出行的服务水平,减少居民的不满情绪。
(二)尽快落实合理拆迁补偿方案,依法按程序进行征地拆迁;加强宣传和疏导工作,积极沟通协调;落实好征地补偿款项的发放,做好征拆管理工作。
(三)为避免项目建设导致对管线的破坏,在进行规划设计前,需必须详细了解当地已有的城市综合管线布局,提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在设计中要认真做好现场的勘察。严格控制好交叉处管道之间的管底标高,确认管道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原有管道线和现有管道造成影响。
(四)密切关注工程变化,高度重视资金管理,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增强资金保障能力,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力度,做到专款专用,建立预警监测机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五)在施工前,必须严格做好地质勘探,了解地质情况,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地基处理方式,并严格控制对地下水的开采;加强监测地面沉降变化的数据,从而实施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六)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施工周期,以减轻扬尘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对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采用密目网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做好运输土方车辆驶出工地前的冲洗、保洁工作,运输土方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式运输。
(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施工废液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
(八)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正常作息时间施工,并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避免密集同时启动大噪音设备;运营期间选用低噪设备,并加装消声器和减震垫;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
(九)由环卫部门收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车辆段污水处理站新增的污泥定期清运,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废油及油泥作为危险废物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从实践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科学安排施工方案,合理采用施工工艺,通过技术手段保证安全;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施工风险管理;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作业规范化;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十一)科学制定交通疏解方案,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加强交通管理,改善交通运行环境,加强文明施工。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材料、弃渣等随意堆放在道路上,阻碍交通设交通疏导员,加强交通疏导和指引。
(十二)应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尽量减少对周边经营环境的改变,从而减低对周边商户的影响。
(十三)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强化设备保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全面督促安全工作的落实到位。
(十四)做到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沟通,确立健康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应对;统一宣传口径。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一)公示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估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估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评估委托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四)评估机构: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五)评估机构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33号金山大厦11楼。
(六)联系人:张工,电话:0755-82125345,邮箱:zhangli@szhualun.com。蔡工,电话:0769-22830951,邮箱:fgjxfk@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