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29A/2023-0027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12-25
名称: 东莞市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东莞市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发布日期:2023-12-25  浏览次数:-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将东莞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反馈和处理回应方式公开如下:

  一、问题反馈的范围

  我市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违规限制和隐性壁垒,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二、问题反馈方式

  (一)电话反馈:0769-22830922

  (二)来访反馈: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发展改革局

  (三)其他渠道:东莞12345热线电话或微信公众号等

  三、反馈问题处理

  (一)举报申请:市场主体反映隐性壁垒时要提供简要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相关材料要事实清晰。

  (二)部门受理:市场主体反馈问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科室进行甄别,并联合相关单位联动处置,协调办理。

  (三)办结反馈:市发改局在收到市场主体反馈问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市场主体。市场主体通过东莞市12345热线电话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反馈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问题追溯和回访

  市场主体反馈问题办结并反馈市场主体后,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办科室于3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市场主体,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