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29A/2025-0007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5-05-15
名称: 关于《省道S256线江龙大桥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东莞侧)》评估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1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省道S256线江龙大桥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东莞侧)》评估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5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省关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现就省道S256线江龙大桥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东莞侧)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省道S256线江龙大桥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以最终批复为准)。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北起于增城区石滩镇建设路与省道S256线平交口,向南沿既有江龙大桥线位跨越东江北干流水道,过江后在东莞市石碣镇依次跨越沿江中路、沿江东路后终于省道S256线与西南路平交口。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本项目全长约1.54千米,其中东莞段长0.87千米,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主线双向6车道,设双向6车道跨江大桥850.6米/1座,其中(160+160)米的独塔斜拉桥,主桥桥长320米,桥上设慢行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78629.0379万元。其中东莞段总投资为35236.8574万元。

  3.项目工期:计划于2025年11月开工,2029年6月竣工。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8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表1-1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主要风险因素表

序号

风险因素

1

用地预审和规划选线

2

规划选线阶段公众参与

3

立项申报及审批

4

土地房屋征收征用及补偿

5

管线迁改及绿化迁移方案

6

工程方案

7

资金筹措和保障(建设资金、运营资金)

8

水体污染物排放(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9

大气污染物排放

10

噪声和振动影响

11

固体废弃物污染影响

12

水土流失影响

13

安全文明施工

14

施工引起地面、房屋沉降的影响

15

施工安全、卫生和职业健康

16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17

交通影响

18

媒体舆情(传统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社会化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项目单位应确保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意见优化建设方案,依法办理林业用地、控规调整、用地预审、选址及规划许可等手续;选址需避开生态敏感点;落实政府政策,确保资金到位,完善市政及公共基础设施;按审批流程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期、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与当地基层组织如社区、街道、小区、信访局、政法委、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积极获取当地的社会情况信息和群众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须先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应按审批流程尽快完成全部审批手续;严格依据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要求,加快办理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各项审批手续,按申报流程办理手续,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

  (四)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要提前明确用地权属边界,优化方案减少征地拆迁;制定合理标准,保障被拆迁人合法利益;将费用足额纳入概算,明确发放细节;确定安置方案,结合货币补偿与安置房安置,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做好现状调查、风险评估与公告,各部门协调合作,形成良好拆迁环境。

  (五)关于管线迁改工作:对于城区主干道及周边建筑物密集区域埋深较深的雨污水等管线迁改,宜采用顶管措施降低安全风险与交通影响;采取同步设计和现场施工,优化实施方式。

  (六)施工方案需经严格审查,重难点段需组织专题审查并制定预防、应急保障措施;优化线路等布局;路基施工加强管理、做好防护排水与雨季施工措施;路面施工前检查路基质量,按规范施工并选用合适设备;设置临时工程保障施工;完善交通疏导方案并做好交通影响评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施工管理监督,建立质量隐患整改、监督和管理机制。

  (七)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依据相关规定把控投资规模,做好建设成本控制;加快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开展多方案比选并明确项目资金筹措具体事宜;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监督和审计,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与监控机制。

  (八)项目建设在排水与污染防治方面,排水体制采用完全分流制。施工期采取多项措施防止水体污染,禁止向保护水体倾倒废物,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设临时蒸发池,施工材料远离地面水并做好防污染措施,物料堆场远离水体且遮盖防护,加强施工机械管理,生活污水可送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站场地面硬化、污染物妥善存放。运营期路面雨水污水通过预留管道排入城市排水管;对施工及运营异常地段、潜在地面沉降区域布置监测点持续监测。

  (九)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不低于2米的连续密闭围挡;散装物料运输、存放及长期裸露的回填沟槽等做到100%遮盖;对易产生扬尘场所100%洒水压尘;风钻作业或清扫施工场地时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和进场道路洒水;工地地面、车行道路100%硬化;出场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扬尘天气暂停土方等作业;营运期,在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种植乔灌木净化尾气和粉尘,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

  (十)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工作方式;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布置、封闭隔噪等措施;围蔽施工场界,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需获书面同意;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需采用新型沥青路面、落实敏感点隔声屏障或隔声窗、设置鸣笛抓拍装置等措施,住宅区密集路段设置封闭式隔声屏障。

  (十一)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需做到运输过程中不遗撒固体废物;集中处理施工机械机修油污及揩擦油污的固体废弃物;及时清除垃圾、清理化粪池用作农肥;运营期禁止乘客在高速公路乱丢垃圾,严格管理载重货车,避免其抛洒,以保障行车安全和公路两侧的清洁卫生。

  (十二)施工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易水土流失处加固护坡,加强场地路面建设以利排水,按绿化方案恢复植被,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等拦挡设施;对堆料场等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水下尽量少设或不设桥墩;跨水体应提高防撞设计等级,桥面设双层护栏与防抛网;跨Ⅱ类以上或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的桥梁设置完善的径流汇集措施并编制应急计划。

  (十三)施工组织方案具备合理总体布置等多项方案措施;加强事前监督与现场监管,落实责任、完善验收机制;严格按东莞市要求制定安全文明生产条例,落实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需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技术管理、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保障项目安全生产。

  (十四)采取开挖减震沟等方式降低对周边房屋振动影响;施工期重型车辆运行避开砖混住宅密集区;在学校、医院等重要公共建筑周边及时做好沉降观测、裂缝监测;在民房私房周边严格做好预防处理及必要监控。

  (十五)施工按东莞市要求制定安全文明生产条例,落实安全设施与标志等;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施工期间做好职业健康防护与体检;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保障运营安全。

  (十六)由项目推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管控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开展。

  (十七)项目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组织方案,采取适宜的交通疏导措施,做好交通疏导方案。施工期间采取分幅分段围蔽施工保障安全;派临时交通协管员配合交警疏导交通;增设临时信号灯、警示灯、标志标线等管理设施;实施区域性管制;通过传媒通告施工围蔽及疏导情况;安排协管员维持秩序,设置交通监控系统,配合巡逻车进行交通管理和疏导。

  (十八)加强与群众沟通互动;项目建设初期保证信息公开,注重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公众意见;规范处置群众意见,加强社情民意摸排,避免利益纠葛和群体性对抗情绪,防范民生话题激化。

  四、公示期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自然日,即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9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审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建设单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桥路62号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20-32831995

  邮箱:1577802991@qq.com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

  建设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189号

  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769-22668136

  邮箱:2549253020@qq.com

  (三)评审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评审委托单位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769-22830951

  邮箱:fgjxfk@dg.gov.cn

  (四)评估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联系人:麦工,联系电话:020-87562291-8513

  邮箱:wangtat_dm@163.com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