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关于奋力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的若干措施》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7日
关于奋力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现代化新东莞的城市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扩大投资,全面激发消费活力,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产增产。对倍增企业一季度规模与效益发展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分档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的奖励。鼓励和引导企业春节假期后早复工、早达产,用好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及重点企业联络群,及时响应企业复工需求,争取元宵节前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90%以上。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确保满足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所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莞供电局)
二、千方百计扩投资。抢抓工程项目施工黄金期,鼓励省、市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力争一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超74个,完成重大项目投资300亿元以上。强化基础设施项目示范带动,确保常虎和莞深高速改扩建、石大路南延接深圳龙大高速段、沙田港区四期等重点项目超计划完成投资,力争一季度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以上。推出一批具备收益能力的准公益性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开展“新春大招商”行动,围绕“8+8+4”现代产业体系赴重点区域精准招商,力争一季度完成新签约协议投资4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全面保障用工需求。保障企业稳定用工,联动上级用工政策,对在2026年2月17日至3月18日期间招用初次在东莞就业的非东莞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通过“粤就业”“就莞用”等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举办超150场网络招聘会,开展跨省劳务协作招聘会,高频举办“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保障企业“人力供给”。开展“点对点”返岗专车/专列服务,组织专列集中护送务工人员返莞,保障员工快速返岗、企业快速达产。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全面纠治欠薪行为,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多措并举拓市场。加大2026年“粤贸全球”展会目录及政策的宣传力度,一季度发动企业参加不少于30场境外展会。加快出海服务中心和海外综合服务站建设,谋划布局阿联酋、埃及等2个海外展销中心。支持搭建对接平台,对一季度在东莞市内举办产销对接会(组织150家企业及以上)的东莞市行业商协会,在场地租金、场地布置费用方面按实际发生额的80%进行补贴,每次最高18万元。支持保税物流企业开拓市场,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重点保税物流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东莞港务集团)
五、激发需求促消费。统筹安排1.5亿元,深入开展“广东优品购”“乐购东莞潮起来!”系列活动。其中,安排8000万元发放汽车购新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辆;安排5000万元用于开展家电、电子产品购新、地市优品补贴活动,家电最高补贴1000元/台,其余最高补贴500元/台;安排1000万元用于发放“春节消费红包”,主要用于商场、超市、工厂店等消费场景;安排800万元,聚焦团年宴、春茗宴及春节、元宵节庆,发放“食在东莞”餐饮消费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丰富文商旅体供给。开展“新年•进莞来”城市文旅音乐季主题活动,举办元旦至春节期间“潮流东莞•火柴盒”音乐嘉年华、玉兰大剧院跨年音乐会,吸引外地游客来莞过年。安排醒狮表演、非遗体验、春联进万家等文化活动走进企业、社区。2026年2月15日至3月4日期间,国有A级旅游景区(因保护文物和古建筑需限流的景区除外)免收门票。引导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以优惠价格开放。结合节日市民游客出行需求,优化公交线路安排,便捷串联商圈景区和轨道站点。(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关爱留莞员工。统筹安排800万元,开展一线职工送温暖活动,各级工会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经营的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保供单位的留守职工送上“暖心大礼包”,支持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统筹安排100万元资金,支持联合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加快发展千兆宽带用户,对一季度新增的千兆及以上宽带用户给予适当补贴。鼓励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提供流量优惠服务。(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八、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统筹安排1亿元,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对于一季度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除外)、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6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贴。持续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院校、进社区”团购活动,组织优质房企赴香港等重点城市开展推介。面向建筑业企业组织不少于2场政府投资项目对接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九、保持政务服务不打烊。春节期间,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保留必要窗口,实现政务服务(12345热线)24小时在线、8小时咨询、1小时响应、零距离服务。重点关注粮油肉蛋奶果蔬等价格走势变化,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特殊困难群体节日性价格补贴。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各责任单位要在2026年2月中旬前发布申报指引,尽量采取精准推送、网上办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高效送达和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