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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我市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的通知
  • 2023-11-22 16:35:5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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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局(统筹发展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内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结合近期液化石油气购气成本下降、市场供求变化等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起,下调我市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到户销售价格调整如下:居民生活用气由现行17.5元/立方米调整为16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由现行19元/立方米调整为17.5元/立方米,上述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由于气价调整,商住小区抄表周期内执行不同销售价格的,收费单位可按综合平均销售价格(按抄表周期内天数比例计算)计收燃气费用;12月1日前的预购气量按原价格执行。

  二、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各有关部门和用户监督。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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