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东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

2022-09-21 20:47:43

  按照国家、省关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现就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东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东莞段)

  (二)建设单位:广东惠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东莞市石龙镇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东莞段)包含惠肇高速主线和红海连接线两部分。其中,主线路线全长59.95公里,拟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宽度42.0米,不涉及东莞境内用地;红海连接线起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沙庄互通立交,终点与东莞市石龙镇境内的红海大桥相接,采用双向四车道,东莞境内路线长度约60米。

  2.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47.11亿元,其中东莞段投资约240万元。

  3.项目工期:计划2022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全线建成通车,建设期4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7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主要风险因素表

序号

风险因素

序号

风险因素

1

立项、审批程序

10

水体污染物排放

2

立项过程中公众参与

11

噪声影响振动影响

3

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范围

12

固体废弃物及其二次污染(垃圾臭气、渗沥液等)

4

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资金

13

施工方案

5

被征地群众就业及生活

14

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6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和方案

15

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

7

工程方案

16

火灾、洪涝灾害

8

项目资金筹措及保障

17

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

9

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项目单位应尽快取得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前置性文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严格做到手续不完备不开工建设。

  (二)项目实施各个阶段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并加强政策宣传和沟通。

  (三)与当地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联系,确定线位方案及拆迁范围,确保统计拆迁数据与实际相符。具体征拆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四)做好补偿资金明细表与实施方案,保证补偿资金来源与支出公开透明,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

  (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被征地群众进行补偿和安置,落实有关征地补偿发放工作。

  (六)加强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政策性,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依法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建立良好的社会氛围,降低征地、拆迁难度。建立有效的征拆风险管控措施,做好征拆宣传以及协调工作。

  (七)加强当地社会情况、地形地貌、产业布局、环境敏感点、文物古迹以及自然保护区等项目的摸查,确保项目线位与实际相符。

  (八)多方面筹集建设资金,做好资金风险以及劳资纠纷控制工作,防止出现劳资纠纷风险。

  (九)房屋拆迁产生的废弃土方,应及时清运,或在现场内集中堆放,进行洒水防治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对进出堆场的道路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在道路两侧建设绿化带,有效净化沿线周围的大气环境,降低扬尘。营运期间加强尾气超标车辆行驶管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十)严禁将施工中的废水、废料排入河流、鱼塘中,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理后统一排放,工程建设应尽量避免破坏原有的排水系统,避免破坏自然生态。

  (十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以昼间为主,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在敏感范围路段两侧安装声屏障,有效减缓噪声影响。

  (十二)合理弃渣,做好弃渣场的排水及防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要妥善处理,防止影响环境。

  (十三)遵循施工工艺和技术规范,坚持合理的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做好施工期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十四)做好工程实施期间总体交通组织方案,处理好施工期间的各重要节点范围地面交通组织,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实施对周边区域交通的影响。

  (十五)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建设工地人员流动管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十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自防自救能力。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及停电、停水、停气的准备。

  (十七)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媒体多途径广泛宣传,进行正面引导,加强与沿线群众沟通,开展居民座谈会。

  四、公示期

  (一)公示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6日。项目建设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审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审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评审委托单位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人:冷工,联系电话:0769-22830951

  邮箱:fgjxfk@dg.gov.cn

  (三)评估机构:东莞市广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地址:东莞市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栋810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69-89865237

  邮箱:w3339321@126.com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广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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