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局(统筹发展局、发展和改革局),市能源和信用中心,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2026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我市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促进节能先进技术成果的应用示范,引导用能单位(企业投资方)更好争取“两新”国债政策资金奖补,现面向全市征集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相关装备生产企业和改造服务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征集范围
在东莞市依法注册的节能装备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热泵、制冷设备、加热设备、锅炉、汽轮机、空压机、换热器、除尘器、电焊机、供热设备、照明设备、水电解制氢装备、信息通信设备等)以及从事用能设备改造的相关服务单位。
(二)条件要求
1.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数据中心、公共机构等领域已建成项目中实施用能设备更新改造,有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的案例项目。
2.有意向参与我市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用能设备更新改造推广活动或对接活动。
二、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和服务单位如实填写《东莞市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相关装备生产企业和服务单位申报表》(附件1)、《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典型案例项目情况表》(附件2),编制《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典型案例报告》(附件3),并附上节能效果证明材料。上述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刻录光盘)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5月15日前报送至所辖镇街(园区)经济发展部门。
(二)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部门应积极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服务单位集中申报(原则上每个镇街园区至少推荐1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初审,并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初审结果、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报送至市能源和信用中心。
(三)请各相关行业协会广泛动员会员单位及行业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市能源和信用中心要配合做好申报指导、材料收集汇总及审核工作,确保征集工作高效推进。
三、咨询联系方式
东莞市能源和信用中心 刘先生 22210272
附件:1.东莞市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相关装备生产企业和服务单位申报表.docx
4.东莞市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相关装备生产企业和服务单位申报汇总表.et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