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信科局(经贸办、计统办、经贸发局)、房管所,市内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89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物业小区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应当为每户业主免费配置不少于3 张出入证(含IC卡,其中有车位的不少于1 张车辆出入卡)。
二、上述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市价格主管部门原核定的住宅小区出入证工本费标准同时废止。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_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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