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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伪劣香烟价格鉴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 2004-07-01 01:26:59
  •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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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你中心2004年6月29日《关于伪劣香烟价格鉴定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技术问题复函如下:

没有标价的自创品牌卷烟,可参照同档卷烟中等市场价格计算。具体测算可按下列原则把握:

一、按委托单位认定的制假窝点主要品牌的卷烟价格计算(主要品牌不只一个的,取其算术平均价格)。

二、同一制假窝点如有众多品牌,不能认定主要品牌的,按众多品牌中最低价格的品牌计算。

三、制假窝点没有其它品牌可参照的,按当地市场较低价格的品牌计算。

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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