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深圳外环高速东莞段黄洞互通立交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东莞段黄洞互通立交工程
(二)建设单位:东莞市新凤塘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本项目主线长1.89km,匝道全长 4.406km,其中 B、C、D 匝道全长 1.742km,标准断面 10.5m;A 匝道全长 0.587km,标准断面 9m;I 匝道全长2.077km,标准断面 19.5m。推荐方案匝道桥 773.38 米/3 座。
2.技术标准:匝道设计速度40km/h,最小曲线半径65m,最大纵坡3.95%,最小纵坡0.522%,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1960m,凹形竖曲线最小半径1200m。
3.项目投资:本项目实施范围估算总金额约为6.16亿元。
4.项目工期:建设期为2024年至2026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0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表1-1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主要风险因素表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项目建设各阶段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标准,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东莞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工作管理规定》(东府〔2019〕21号)以及《东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意见》(东国土资〔2013〕1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进落实,并与当地政府、村民及其他各方协商,设定合理的征收征用范围及征拆补偿标准;
(三)项目单位应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保障各项工程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建立一套适应财务有效的预警系统,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化解劳资纠纷冲突,保障后期施工不会因资金问题而产生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矛盾;
(四)本项目在设计、建设、试运行阶段把好噪音控制以及废水、废气、等“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地方标准的关口。按照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做好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和验收试运行工作,本项目特别注意采用低噪音设备、并对设备降噪音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施工期加强文明施工,做好工程维护、安全保障、施工标示,规范作业等,防止野蛮施工、施工扰民等事件发生。对于施工过严程产生的垃圾、诚泥的运输、倒放,以及运送大型设备用碍交通等情况,严格按照项目时间节点进行操作,减少对当利益相关群体的干扰;
(六)针对本项目涉及的社会特点,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联动机制及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观察和发现细微矛盾的出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预防矛盾的积累和集中爆发;
(七)严格执行东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运输路段的交通组织、交通疏导,减少施工车辆与社会车辆的相互干扰;
(八)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区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面对群众在法律、政策范围内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需及时给予反馈,并在可能范围内尽量向他们提供方便和支持;
(十)建设单位应积极公开项目的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全程接受媒体监督。
三、公示期
以上公示内容来源于《深圳外环高速东莞段黄洞互通立交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6日。项目建设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审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审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评审委托单位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人:潘 工,联系电话:0769-22830951
邮箱:fgjxfk@dg.gov.cn
(三)评估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
联系人:钟家焕,联系电话:020-83547655
邮箱:624518051@qq.com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