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竞争性遴选申报工作的通告
  • 2025-11-03 16:46:56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计划”实施方案》(东发改〔2024〕98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竞争性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在我市科技研发、信息技术服务、商务会展服务、现代物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低碳环保服务、设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商贸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行业特色鲜明、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引领支撑能力强劲、创新创优意识突出、发展成长潜力较大,经引导和培育,有望实现重大行业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含事务所)。

  二、参评企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含事务所)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属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已持续经营3年以上,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遴选范围的相关要求。企业(含事务所)需根据自身经营范围,明确一个行业领域进行申报。

  (二)行业地位和示范性

  自主开发或掌握的核心技术、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注重自主品牌开发,积极参与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运用与推广。具备较强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深度协作能力和持续增长潜力。

  (三)经营管理水平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重视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能够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

  (四)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企业(含事务所)必须为规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下同)及利税贡献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水平

  企业(含事务所)擅于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积极推动技术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能充分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间深度跨界融合发展,拓展服务新领域,推出服务新产品,发展服务新业态。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新产品销售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重视研发机构建设、 产学研合作。

  (六)企业文化和社会信誉

  企业(含事务所)拥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近3年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重点领域遴选标准

  (一)科技研发服务

  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8000万元。

  (二)信息技术服务

  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三)商务会展服务

  1.会展服务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展会主办企业及展会服务业企业;

  (2)上一年度自主主办或者承办大于或等于4万平方米展览会的企业;

  2.法律服务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且增长率不低于20%。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全国优秀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符合1、2标准其中一项且规范管理的择优遴选。)

  (四)现代物流服务

  1.纳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货运企业月报名单且年货物周转量超过1亿吨•公里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2.纳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港口企业月报名单且年度港口吞吐量超1000万吨的港口企业。

  3.上年度营业收入超1亿元,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规上企业。

  4.近两年进出口额达1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保税物流企业。

  (五)人力资源服务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最近连续两年负增长的、或最近两年有发生单年营收下降超过10%的除外);或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2.企业守法经营,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以上(持有单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则以单证符合等级规定就行)。

  (六)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1.主营业务为工业产品、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或认证,已取得CMA资质认定或CNAS能力认可并开展业务2年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4000万元以上,最近连续两年负增长的除外;

  3.符合1、2点要求和以下条件中一项或多项的,经综合研判后择优遴选:

  (1)近两年有检测仪器设备和资质能力方面的投入;

  (2)取得国际组织或权威认证机构授权实验室;

  (3)近三年取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成果;

  (4)近三年有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成果(以发布时间为准); 

  (七)低碳环保服务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低碳环保服务业企业;

  2.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为正增长,且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含10%)。

  (八)设计服务

  1.创意设计

  (1)上年度创意设计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且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0%;

  (2)从事创意设计工作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5人;

  (3)上年度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

  (4)上年度累计获得国内外创意设计类专利、版权不少于5项。(需以上条件都满足)

  2.工业设计

  (1)营业收入不少于150万元,工业设计收入占比不低于50%,且连续两年应收保持增长;

  (2)专业工业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

  (九)金融服务

  1.企业正常经营3年以上,上年度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上。

  (十)现代商贸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且近两年增速均高于10%的限上批发企业。

  四、领航企业相关支持政策

  1.给予公办学位支持。被认定为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每年可享受4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2.享受人才政策。列入“1+6”人才政策体系,对符合优才卡申领条件的人才,提供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子女入学、医疗保障、停居留出入境等一系列人才服务。

  3.财政资金奖励。对综合效益靠前的领航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加快向规模化、链条化、品牌化发展。

  五、事中事后监督措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1. 申报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

  2. 申报认定过程中及获得领航企业称号后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3. 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六、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00

  七、申报方式

  企业可选择线上、线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

  (一)线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陆“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进入平台;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或在百度搜索“企莞家”,选择官方词条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竞争性遴选”,进行网上申报。

  (二)线下申报

  申报企业可通过“i 莞家”公众号或小程序预约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水乡除外)提交申报,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录入。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八、申报材料

  (1)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遴选申报表(详见附件)

  (2)2023、2024年企业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九、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登陆“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于申报时间截止前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申报。申报企业也可到全市市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报。申报进度可在“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中“企业空间”进行查询。

  (二)形式审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预审。

  (三)综合评审。市发展改革局组织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审。

  (四)征求意见。市发展改革局就拟认定企业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定申报企业近3年内是否存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等不予认定的情形。

  (五)社会公示。市发展改革局根据审核情况,拟定认定企业名单,在市发展改革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

  十、联系方式

  (一)关于业务申报问题

  受理科室:市发展改革局产业发展科;

  联 系 人:汪小姐、程先生;

  联系电话:22033289。

  (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平台登录、操作等问题咨询)

  联系电话:0769-12345;

  咨询时间:08:30-21:00。


  附件: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遴选申报表.doc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