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东依法行政办〔2018〕94号)要求,根据《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东委发〔2016〕21号)以及《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跟踪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清理规范各项收费
一是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按照电子平台不得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并收费、不得强制企业购买电子认证服务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清理原则,对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对外开放的电子政务平台、各级行政机关、代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全面的清理。
二是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和规范,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减免政策,取消了住房以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强制性培训收费等一批,放开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林业中介服务等一批涉企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进一步缩少政府定价范围。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跟踪放开价格管理的中介及经营服务收费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依法查处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适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从严查处各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四是配合市编办对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了清理,公布了东莞市第一、第二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五是全面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出台了《东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东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东莞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东莞市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东莞市第二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我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二)推动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落实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各项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目录的修订工作。一是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地方性市场准入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填报依据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设立的地方性市场准入事项。二是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实施性措施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填报我市根据省政府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实施性措施。
(三)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一是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印发《东莞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工作方案》(东府〔2018〕124号),明确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完善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三大任务,提出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完善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提高政府诚信施政能力和公务员依法履职意识。制定《2018年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东发改〔2018〕322号),将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加强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政府地方债务等方面的政务诚信建设等政务诚信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其中。
二是加强信用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升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信用东莞”网功能,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和公开。截至目前,已注册目录单位数78家,已注册目录数981个,已共享数据总量4387万条。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实现信用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在“信用东莞”网上公示,截至目前,“信用东莞”网共公布190.2万条行政许可及3.10万条行政处罚数据。推动政府服务大厅嵌入信用信息,制定《东莞市在政府服务大厅嵌入信用信息并建立查询使用机制工作方案》(东发改函〔2018〕1701号),目前,已完成市政务服务大厅接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动各类信用信息对接整合,构建环环相扣的信用信息全链条。
三是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印发《东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方案》(东府〔2018〕36号),初步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行业、社会联动的奖惩机制。组织推进各领域出台市级联合奖惩实施意见,目前,我市已在税收、企业协同监管、进出口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严重拖欠工资、旅游等八个领域制定市级实施意见。制定《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异议信息处理工作指引》和《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东信建办函〔2018〕17号),明确部门责任和办理流程,鼓励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主动提升信用水平。
(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制度计划。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抓手,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分别以市委市政府、市府办名义印发实施;经报市政府同意后以我局名义印发《东莞市2018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会同环保局、统计局、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东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等,为我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简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手续。会同市经信局印发《东莞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项实施程序性审查操作细则》(东发改〔2018〕609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发改〔2018〕549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实施程序性审查,简化了办理的流程和手续,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将主体功能区内容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敏感性、资源环境承载力,将我市划分为核心功能区、优化调整区、重点提升区、适度发展区、生态保护区等五类功能区。以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为引领,构建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性规划格局,逐步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多规合一”一张蓝图。按照不同功能片区定位和管制要求,建立相应的土地、人口、环境、产业、投资、农业、财政、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在产业政策方面,进一步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鼓励、限制、禁止的产业。在“一中心四组团”基础上将全市划分为城区片区、松山湖片区、滨海片区、水乡新城片区、东部产业园片区、东南临深片区“六大片区”,作为园区统筹发展基本单元。片区划分侧重产业发展的关联性,以片区经济联动发展为核心,识别重点发展单元和先行区作为“引爆点”,带动片区整体经济发展提效。按照“一中心四组团”和“六大片区”划分,组织编制规划融合、土地开发规划、招商共享、交通基础设施、环境治理以及城市公共服务布局等六个方面的指导意见,指导下层次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以松山湖高新区、水乡经济区、滨海湾新区三大平台为抓手,推动片区统筹发展。
(六)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履行职能
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大幅精简事项和压缩时限,对备案类、程序性审查和告知承诺办理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审批事项办理时间一律压缩到法定时间的30%。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创新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归入相应阶段,在每个阶段确定一个牵头部门,推行并联集成审批。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信任审批;推行重大项目预审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松山湖市级试点于8月底正式对外运营,涉及建设工程的21个审批部门审批代表全天候进驻办公,截至12月4日,试点专区共为35家企业办理审批服务办理487项业务。
(七)加强法治宣传和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组织参与市普法办组织的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发改部门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按部门普法职责做好本机关政策法规宣传,包括:联合市食药监、农业、教育和粮食行业协会,采取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进军营等形式,开展了粮食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宣传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多个系列专题宣传活动。三是同步做好宪法专题学考工作及学法考试工作。组织全发改系统参加宪法考学,共178人通过考试;组织全发改系统参加学法考试,共181人通过考试。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政务公开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1份(含5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其中:主办13份(建议3份、提案10份),分办7份(均为提案),会办51份(建议11份、提案40份)。截止2018年10月底,31份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36份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4份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暂不能解决,均已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代表(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满意率为100%。通过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我局官网等途径及时、主动公开发改政务信息共1382条,其中主动公开1382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站313条、门户网站1069条),依申请公开57条。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我局职能,结合《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以及《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跟踪表》分工安排, 2019年,我局将重点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落实好试点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跟踪落实好“六个一”重点工作,切实压减审批事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围绕企业投资建设工程审批选取的试点项目,跟进评估试点情况,推动改革措施稳步向全市项目推广实施。
(二)牵头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正式印发后,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牵头做好我市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将清单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便于市场主体实时查询,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的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
(三)贯彻落实上级清费减负政策,进一步规范清理涉企收费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加强涉企和行政审批中介收费行为监管,及时完善和调整各类收费目录清单;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深入整治变相加费、违规收费行为。继续清理规范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公布并及时完善《我市政府定价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四)进一步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加强守信践诺、政务失信责任追究、诚信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组织编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加快推动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构建联合奖惩大格局。逐步将公共信用信息嵌入到网上办事大厅、市场监管信用平台、部门业务系统,支撑开展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奖惩。推动政府部门在评优评先主动查询政务诚信记录和应用相关评价结果。
(五)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全力推动生态文明领域的重点项目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