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工作要求,真抓实干,积极作为,致力为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本单位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研究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等。2020年2月26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东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用创新思维在治理能力上着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用改革创新思维去谋划、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2020年7月1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民法典》,与发改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要重点学。2020年11月24日,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时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及时组织党组成员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把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贯穿发改各项工作始终;做好东莞市第四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筹备工作等。
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发改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的有关事项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题,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布局、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主持制定《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推进2020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围绕推进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加强法治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完善机构设置,设置法规科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以及负责全局的法制审核等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力量。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今年我局共印发了《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等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结合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对我局负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形成目录清单,不定期更新清单内容,对快到期的文件提前启动修订工作。落实《东莞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表》,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增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纳入制定主体清单等。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备案。按照上级要求,梳理了我局牵头起草或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份,以及以我局名义印发的部门性规范性文件10份,报送市司法局备案。牵头组织业务科室对2020年以来出台的4件增量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情况。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坚持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表决,组织召开局务会议28次、党组会议43次,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决策过程中让不同意见得到充分和客观的表达。加强对落实行政决策的检查督促,建立健全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共梳理出我局牵头事项27项和配合事项88项,对照事项年度目标逐项跟进,并进行季度通报,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审查相关法律文书和合同协议,并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020年共审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12宗,为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意见书33份,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8份,为重要合同提供法律意见112份。
(四)精简流程手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是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实施《东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程序》,整合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内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制定阶段并联审批一张办事指南和一张申请表单,规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并联审批相关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阶段并联审批办理总时限为20个工作日。二是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 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建立重点项目库机制,对纳入重点项目库的政府投资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开始立项审批,同步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合并估算和概算评审。简化招标手续,对服务类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委托招标和全部招标的,项目单位可直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标活动,发改部门不再单独核准。三是实行低压电力外线全口径免行政审批。出台了《关于落实东莞市低压电力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免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政策解读,实行低压电力外线全口径免行政审批,审批时间同比缩短了10天,有效提升小微企业办电效率。四是做好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做好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制定《东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办指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工作流程》,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发布;优化服务企业机制,采用“先办后审”模式,将核对原件工作由原来的审核环节后置至出证环节,着力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压缩审批时限,“网上办”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实现让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办事流程。
(五)紧扣政策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全市涉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对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违反《条例》的,建议责任单位予以废止;部分条款与《条例》不一致的,建议责任单位进行修改。牵头开展国家营商环境迎评工作,对标先进地区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优化流程、降低成本,以评促改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牵头编印我市《营商环境改革政策人人知》和《优化营商环境亮点工作材料》,有针对性地开展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惠企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疫情期间两部制电价政策,以及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用户的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政策,为企业减免用电成本。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及继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东市监〔2020〕49号),在全市开展了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及继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配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阶段性降低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的通知》(东发改〔2020〕122号),阶段性降低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升级改造“信用东莞”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省信用平台对接。推动部门加强数据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信用信息平台已注册目录单位85家、注册目录数1124个、共享数据总量约6.89亿条。加快构建联合奖惩机制,组织全市28个部门开展信用联合奖惩试点工作。大力推广“信易+”应用场景,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东莞)和“东莞通”平台数据对接,为信用良好的主体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协调我市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按“法治东莞”考评要求,组织对全市32个镇街落实企业亮信用、“信易+”场景应用、数据归集及信用宣传进行科学评价。
(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工作。出台《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检查工作细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执法程序。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统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开,并在局官网政务公开设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栏目。积极推动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推动我局行政执法证人数从14人增长到59人,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力量。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调整。按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库”16%抽查比例随机抽取6家公共机构进行实地核查。通过“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随机抽取20家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书面反馈被抽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七)强化监督制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建议提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今年全局共签收办理建议提案77份,已全部完成答复工作,其中人大建议31份、政协提案46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二是加强纪检监督。严抓廉政责任风险防控,在机关内部构筑政治思想、制约机制、执纪督查、审计监督、主体责任五道“防线”,开展重点岗位风险排查,把廉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围绕局重点工作和上级审计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内审监督工作,完成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项目等3项专项审计,落实市审计问题整改,开展保粮油储备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内审工作机制,出台《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则》,加强内审人员配备等。四是积极落实政务公开。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重点领域信息、机构职能、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等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闻发布会、阳光热线等与市民沟通。按规定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群众信访、咨询、投诉件等。
(八)做好学法用法,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
一是牵头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法律顾问搜集疫情防控方面所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如价格处罚、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等业务方面法规,通过局官方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进行全方位的疫情防控普法教育。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定2020年度学法教育计划,将学法用法和落实学法考试等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邀请专家和法律顾问开展了2次民法典专题讲座,以及1次政府信息公开常见问题及实务操作专题讲座。三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专题宣传,在局公共区域、公示栏等处制作摆放6块法制宣传展板,在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集中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和政策法律法规等。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结合落实“六保”任务开展“保粮食能源安全”主题宣传,节能宣传周期间举行以“绿水青山,节能增效”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结合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电力节能、企业市场准入政策、粮食、价格等法律知识宣传等。四是坚持社会普法和日常履职相结合。结合发改职能,共受理公民信息公开申请并依法答复60多份,在受理申请后,涉及申请事项不明晰或以申请的方式进行咨询等情况的,会主动联系申请人,了解其申请目的,详细解答其咨询的问题。进一步深化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和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看清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意识还不够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不够清晰。二是法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具有法律、会计、审计等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比例相对较低。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于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还不够熟悉,执法流程和文书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存在上述不足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审批执法业务学习交流和培训较为缺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普法宣传、加强制约监督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省、市规定,对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加强对业务科室的指导培训,确保更好、更准确地落实好省、市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组织符合条件在编行政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充实执法力量。进一步完善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好东莞市第四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部门学法用法,结合发改职能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宣传。落实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及行政许可事项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深化内部审计约束,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示权责清单事项。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改革,推进委托事权运行规范有序。积极探索和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五、对近期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近期,针对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行政执法程序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我局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落实法律至上观念,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完善重大决策程序,细化和完善相关办事流程等。二是健全领导集体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着重加强履职常用的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等。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于2020年12月出台《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检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统一执法程序要求,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对受委托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