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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2-10 14:40:2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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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法治建设目标,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公正严明执法,促进我局法治化水平实现新的提升。现将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我局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开展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二十大报告等方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下来,我局将继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跟进学、研讨交流深入学、丰富载体拓展学,持续营造热学热议浓厚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理论研讨、学法考试、普法宣传、专题培训等方式,广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累计开展学习10余次,在办公场所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专栏,向干部职工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0余本。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干部培训和考试活动,合格率100%。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述职报告。同时,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充分了解纲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制定的总体思路等方面内容。根据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及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安排和工作实际,我局积极认领相关任务,划分责任科室,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广东省司法厅《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加深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理解。在日常工作中,要求科室(中心)人员认真学习熟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学习和宣传《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组织发改系统人员集中学、深入学,加强社会普法宣传,深化学习效果。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意识,要求全局业务科室结合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认真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条文。

  六、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和分片区联系镇街制度,精准服务企业,加快项目前期审批工作,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奋力完成目标任务。全市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843项(含建议书、可研、概算审批)、总投资1349.12亿元,核准项目47个、总投资732.93亿元,企业备案投资项目3292个、总投资4710.22亿元。做好价格监测,落实每日一报预警机制,有效应对价格异动,多措并举稳供保价,确保粮食市场稳定。统筹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能源安全保障。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牵头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前期手续,提升审批效率,加快我市投资项目的落地建设。牵头探索以信用报告等补充代替物业权属资料的办电模式,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加强简政强镇委托事项常态化监管,各对口科室每月实施检查,每半年汇总通报一次。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明确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权责事项4项,明确每一权责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东莞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对照指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形成部门合力,全面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信用报告破解证明难改革,市场主体可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网站自主下载无违法违规版信用报告,用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事项,无须向多个部门申请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从政务公开、廉洁守诺、信息归集、信用监管、工作落实等多个维度对15个重点监测部门开展季度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协调政府机构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避免出现政府机构拖欠工程款、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等问题。严格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组织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清单之外不得设限,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已经开放的领域。四是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及其他文件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一是严格加强文件立改废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2022年,制定印发《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共3个文件,修订《东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1个文件,废止价格管理政策文件8份。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履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局内合法性审核、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报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向社会公布等程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印发规范管理,并及时按要求在东莞市政府在线网和局官网上公布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按规定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省、市统一开展清理的工作要求,对到期后自动失效或上位法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我局实际,聘请广东佑德律师事务所和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法律审查事务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开《东莞市发展改革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修订《东莞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5年)(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修编)》”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新增委托一批执法事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新增一批我局执法事权委托镇街(园区)实施,涉及能源管理中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委托事项21项,粮食管理中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委托事项4项,依法与镇街(园区)签订执法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边界,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确保事权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对粮食、电力、公共充电设施、成品油零售、油气输送管道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年内共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362次,出动执法人员1223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58处,完成整改 158处,整改率100%。积极开展节能监察,年内开展书面、实地节能监察300家次,提出节能建议50条,有效引导企业节能降耗。开展打击“黑油”经营活动,统筹协调各镇街(园区)和市职能部门严厉查处“黑油”窝点。2022年全市共查处案件113宗,捣毁“黑油”窝点147个,查扣“黑油”540.63吨。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档案;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核方面,明确业务科室审核、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复核等审核制度。四是严格落实案卷评查。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案卷归档制度,做好案卷自查自评工作。经清查,我局未发现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五是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存量的已建名录库进行清理,按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管理规范和操作指引要求进行更新规范。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全年共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联合抽查64次、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抽查36次。抽查检查流程严格规范,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平台、公示。六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系统及行政执法“两平台”的运用,举办非现场执法系统及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培训,推动执法人员积极应用远程执法和移动端执法办案。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东莞市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紧张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事件2项应急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粮食市场波动、天然气供应紧张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事件分级响应标准。联合相关部门和企业成立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实战类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推动镇街(园区)及企业建立相对应的应急体系,增强基层及企业应对突发风险能力。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2022年,发生一宗行政诉讼二审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二是依法履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价格认定中心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共完成各类案件16503件,涉案金额33.9亿元,全部按时办结,零复核。三是聚焦群众诉求做好答复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电力建设、价格收费、石油制品、煤改气、“三旧”改造立项方面涉访涉诉件14宗。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意识,畅通诉求渠道,化解群众矛盾,认真做好接待处理,耐心做好答复,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八)强化行政监督问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2年,共签收办理建议提案78件。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及时办结,办理答复率为100%。畅通联络渠道,方便不同界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广泛听取专业意见建议。二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等信息发布制度,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重点领域信息、机构职能、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等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与市民沟通。在局官网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局办公场所设置意见建议箱,接受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业务咨询、意见建议,并按规定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群众信访、咨询、投诉件等。三是推进内部审计监督。选聘社会审计机构对下属单位、专项资金等开展内部审计。根据发现的审计问题,通过落实整改,健全完善储备粮代储制度、粮食轮换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制度、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

  (九)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加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将法律法规文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局党组进行法治专题学习4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举办干部专题法制讲座2次,购置行政执法汇编、民法典释义等书籍220本。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和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制度,学法考试优秀率100%,参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二是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推动公职律师协助参与对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督导新进人员和执法证将到期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率100%,持旧证61名执法员均已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2022年继续组织在编干部积极参加执法资格专业考试,进一步充实持证人员队伍。三是加强社会普法宣传。按照全年普法责任清单和全年普法工作计划,紧盯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粮食安全宣传周、诚信专题宣传等特殊时段和节点,牵头会同各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营商环境、节能、粮食、诚信、管道安全生产等主题的普法现场宣传活动,向企业和群众面对面普法。突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宣传普法,发放资料3000余份。组织开展“信用大讲堂”公益巡讲等活动,印发《信用知识知多点》《行政相对人信用修复》等宣传资料,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份发送企业和群众。

  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普法活动形式较为单一,不够丰富、新颖,线下普法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制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具有法律、审计、财会等基础知识背景加行业专业能力的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比例相对较低。三是非现场执法和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上述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发改部门执法检查业务跨度大、领域多、专业强,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按照《法治东莞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解表》《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和我市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建设等重点工作,统筹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提升工作成效。

  (二)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按计划推进《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东莞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规划论证、调查研究、草案撰写,加快推动出台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综合性法规,为我市在“双万”新阶段市场规范运行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立法保障。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点带面,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加大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中法治教育力度和频次,增强干部职工学法意识和动力。

  (四)强化社会普法宣传。适应新兴传媒趋势,更加注重运用微信、官网、微博开展普法宣传。找准宣传切入点,借助局内现有媒体资源进行共建共享共用,推动普法内容进一步向活泼丰富新颖转型。

  (五)加强法治专业化队伍建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建设、能源行业治理、粮食物资储备监管、节能审查等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综合法律培训讲座,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执法能力,强化行业管理与监管、普法治理并举,把法治工作融入服务企业群众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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