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摆上重要日程安排抓紧抓实。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上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邀请专家宣讲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研讨,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推动法治东莞建设的具体举措
我局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会议、培训、主题教育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学习,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12次。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与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起来,突出以学促干,聚焦产业发展,全力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和服务业,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起草《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推动东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东莞在全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中走在前列作出发改贡献。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开展行政工作,亲自负责体制机制改革、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建设、备案审查等相关法治工作,以“亲自抓、负总责”方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带头学法用法,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干部在学习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政治素养。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根据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全力推进年度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强化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管理
明确我局权责清单,主动公开,并及时动态调整。明确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处罚5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明确每一权责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清单之外不得设限,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已经开放的领域。加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宣传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落实好“全国一张清单”管理。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经会同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研究论证、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了《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送审稿 ),2023年12月28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工作,结合立法调研,紧扣督察内容,对镇街(园区)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督促镇街(园区)补齐短板。牵头做好市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联合市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纳入整治项目数1313宗,随机抽查316宗,抽查比例24%,发现问题项目数211个,已督促完成整改。全面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集中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清理了2023年之前存量的本单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91件政策文件,按要求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
(三)把好重大决策与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关
2023年初,将城镇供水销售价格调整事项纳入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在官网公布,目前已完成成本监审。年中,审定92所2023年度民办学校学费及住宿费定调价方案,规范开展了成本监审、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对石洲大桥重建工程、深圳外环高速东莞段黄洞互通立交工程等3个决策事项进行论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制定《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4个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做好合法性审查和信息公开工作。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3年,我局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6项,其中单部门抽查计划5项和联合抽查计划1项。目前,抽查工作计划已全面完成。推进重点领域执法。今年以来,采取节假日期间和日常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方式,对粮食、电力设施、公共充电设施、成品油零售、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开展执法检查74次。能源、粮食领域安全事故零发生。积极部署开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专项行动,重拳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涉粮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我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10宗,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推动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镇街园区及时纠正对企业失信行为,同时将镇街园区出现政务违约、失信情况,纳入“法治东莞”考核。推动全市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规范化,严把公务员入口信用关。截至2023年底,累计发起查询33批次,共查询3413人次。
二是实施全流程信用监管。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制,截至2023年底,主动承诺市场主体数量超过11000家,归集上报各类承诺和践诺信息共390万条。加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发建设了东莞市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系统,建立东莞市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面向东莞市逾170万家企业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依法实施事后信用奖惩措施,支持各部门将信用奖惩工作嵌入到办事环节中,实现信用依法奖惩“一网通”。目前实现奖惩对象查询1317万次,累计有300多家失信主体由于失信行为最终被淘汰。
三是创新信用场景应用。深入拓展信用报告、“信易贷”、“信易+”场景应用,促进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积极支持滨海湾新区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年1月,东莞市“信易贷”平台获评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称号。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东莞市粮食应急预案》,建立粮食市场波动分级响应标准。2023年8月2日组织局相关科室、镇街粮所、市属粮库等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开展实战类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为满足新形势下军队后勤应急保障需求,11月24日组织镇街军粮供应站、粮食应急保障单位联合驻莞部队代表开展军粮供应应急保障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协同作战能力。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推动镇街(园区)及企业建立相对应的应急体系,增强基层及企业应对突发风险能力。
(七)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加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答复工作,规范处理12345热点问题,倾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3年,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62宗、投诉处理及信访件22宗,主要涉及投资管理及重大项目的职能业务,部分涉及产业和能源、价格管理的职能业务。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建立与法院、行政复议机构沟通协调机制,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宗,一宗胜诉一宗尚未结案。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截至12月底,价格认定中心共办理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涉及财产价格认定15865宗,涉及金额20.7亿元;案件办结率100%,保持“零复核”,降低行政争议发生率。
(八)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我局2023年共承办建议、提案89件,其中建议26件(主办建议10件、分办建议2件、会办建议14件),提案63件(主办提案20件、分办提案6件、会办提案37件),且牵头主办了市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共4件及办理了省政协提案 3 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和答复。主动接受司法部门监督,截至目前,无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执法监督决定、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判决。全面抓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由本部门实施或牵头实施的代市政府草拟制发的73个文件进行清理,经合法性审核,无需纳入清理范围的60件,建议继续保留13件。
(九)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
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普法工作机制,由法规科统筹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编制并公布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宣传内容、普法对象、责任科室、时限要求等,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普法责任工作计划,结合国家安全日、“6.14”信用日和全国低碳日和节能宣传周等重大节点和特殊时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等主题宣传活动近20多场次,宣传《电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双碳”战略、节能知识、爱粮节粮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国家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通过广播电台播放打击“黑油”公益广告、制作发布一分钟的短视频,向各镇街(园区)派发张贴打击“黑油”宣传海报3000套等多种方式开展打击“黑油”宣传,让公众了解“黑油”的危害性,激发广大市民抵制、举报积极性。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监督不够有力,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互联网+监管”、“粤执法”等平台的使用不够重视,执法数据上传的及时率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加强。按照严监管强执法要求,投资、能源、粮食、信用领域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或行业专业知识及执法工作经验较为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政执法检查效果,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法治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目前还是以法治宣讲、法治讲座等线下传统的形式为主。法治宣传工作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未能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开展普法,相关运用经验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围绕我市工作大局,结合我局职责分工,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的能力。针对党员干部、法治专业化队伍学法需求,通过专题培训,开设讲座等方式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学法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强化执法督导,提高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数据及时报送到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粤执法”平台。对已下放镇街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权责清单事项进行梳理,形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公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完成执法队伍全员轮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学时。
(三)推动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加强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举办《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做好条例的宣传与解读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知名媒体等渠道发布。开展《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讲会、印发《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资料等方式,全力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知条例”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借鉴其他城市信用立法的先进经验,立足我市实际,综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推进《东莞市社会信用条例》出台。建设完善我市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系统,推动各部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共享、互通。探索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制度,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对长期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实施激励措施,引导树立正向信用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