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G9411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东莞)》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9411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莞佛高速公路(编号:G9411)虎门大桥段于1992年10月动工兴建,1997年6月正式建成通车,东起东莞市太平立交,上跨狮子洋入海口,西至广州市南沙立交,全长约15.762公里,主桥长4.6公里,引道长11.16公里,桥面双向六车道;大桥主桥为888米的钢箱梁悬索桥,主跨净空高度60米,桥下可通行10万吨级海轮。大桥辅航道为270米连续钢结构,是珠江三角洲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珠江东西两岸的重要交通枢纽。虎门大桥段多座桥梁在长期重载车流下,承载能力不满足要求,耐久性显著下降。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防灾减灾能力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24〕76号),计划开展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作,从而提升虎门大桥段安全韧性、恢复通道交通功能、保证结构安全耐久。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拟在广州南沙区和东莞虎门镇对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既有道路及桥梁实施安全韧性提升,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用海,建设内容包括部分桥梁构件养护、桥面铺装更换、交安机电设施升级改造、过江段桥梁耐久性处置等,全面提升全线结构物安全韧性。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位置图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实施范围内总投资约15.5亿元人民币。
(六)建设工期:本项目预计2025年10月开工,2027年12月完工。工程施工工期为27个月,其中封闭道路施工12—15个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5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一)报建、审批程序引发的风险;
(二)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引发的风险;
(三)工程方案引发的风险;
(四)资金筹措和保障引发的风险;
(五)污染物排放引发的风险;
(六)施工与建设管理引发的风险;
(七)文明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引发的风险;
(八)生活习惯引发的风险;
(九)文化风俗引发的风险;
(十)土地、房屋价值变化引发的风险;
(十一)对公共配套设施的影响引发的风险;
(十二)流动人口引发的风险。
(十三)交通影响引发的风险。
(十四)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引发的风险。
(十五)舆情关注度引发的风险。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项目单位需在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开展后续工作,未完备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开工;项目单位要依政府审批流程尽快完成全部审批,依法依规做好立项申报及各专项工作,保证审批手续齐备、程序规范、文件合法合规,消除群众质疑;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监管,杜绝逾越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行为。
(二)项目单位在项目全流程做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注重参与代表性,尤其关注周边利益相关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受影响群众公开信息。同时,建立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负责人制度,保障立项、环评等各环节合法合规,协助政府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创造沟通渠道,实施前充分调研民意,对不满情绪积极组织座谈解释以获取支持。审批部门做好审批前公示,确保群众反馈渠道畅通,及时答复并解决群众问题,职能部门重视群众合理诉求,加大矛盾排查调解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程技术上,前期充分调研、组织专家论证,规避不成熟技术。安全方面,健全制度、制定详细预案。环境维度,制定环保计划,提前应对环境问题。经济领域,精准估算成本、合理融资并强化监控。管理层面,构建管理体系,完善沟通机制,设立协调小组。全方位举措保障工程方案实施,降低各类风险。
(四)项目单位组建专班拓宽投融资渠道,提前对接融资机构并做好投资计划;做好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分期分段实施项目,严格付款与验收流程,设立专项账户并健全管理制度;制定资金应急措施,针对资金、进度、投资变化及时调整应对;建立欠薪应急保证金制度,完善工资支付规定,依法打击欠薪行为,同时注重网络舆情监控,正确引导施工过程中劳资纠纷相关信息。通过这些措施,全面保障项目资金稳定与施工人员权益。
(五)大气方面,施工期严控车辆、机械废气排放标准,妥善处理备用发电机尾气;运营期优化建设方案、加强交通管理,减少车辆怠速。扬尘防控上,施工期规范建材使用与堆放,及时清运垃圾、定期洒水;运营期强化车辆管理与环卫保洁。水体污染防治,施工期妥善处理生活和施工废水;运营期铺设集污管道、加强交通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施工期分类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营期及时清扫路面垃圾。噪声和振动控制,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运营期调整建筑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维护设备。通过全流程多维度举措,降低污染物排放风险。
(六)项目单位构建完备管理体系,合理配置各方权责,选优施工单位,遵循建设管理程序,实行多种有效制度,明确质量目标与措施,强化质量保障宣传,合理制定各环节方案并明确小组责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派驻专员,依据质量情况审核结算,及时组织验收。择优选取经验丰富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明确各单位职责。设计单位严谨设计,施工单位保证质量,监理单位全面监理各阶段,各阶段采取相应措施,如设计阶段协助工作、招标阶段把关施工单位资质、施工阶段协助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等,以此保障项目顺利推进,降低施工与建设管理风险。
(七)项目单位构建“项目单位-政府-施工单位-群众”多方沟通机制,及时公示项目进展,了解群众诉求;施工单位现场明示施工内容与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对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晚间施工提前协商并获许可,必要时给予补偿。项目单位强化施工管理,选定优质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职责,要求人员遵守文明施工规定。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计划、设备组合及时间,避免午间和夜间集中作业,规范设备运行,合理布局施工区域,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减少施工对居民的环境影响。通过多维度举措保障文明施工与质量安全。
(八)降低施工对居民生活干扰,促进社区和谐。施工时,交通高峰禁止占道,避免影响居民日常出行;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避开夜间与清晨的居民休息时段开展高噪音作业;采用分段封闭作业,保障道路部分正常通行。若施工占用居民活动场地,搭建移动广场舞平台、露天茶歇区等临时设施,且设施临近原场地,保证安全舒适,以此弥补施工对居民生活习惯的影响,维护社区生活品质。
(九)施工前联合相关部门普查文化资源,识别古树、古井、碑刻、传统建筑等要素,采用避让式设计或原址保护技术。施工过程充分尊重当地传统节庆和生活习惯,在庙会、祭祀等特殊时段暂停周边施工活动,全方位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和文化风俗的干扰。
(十)施工期间,施工前多渠道公示施工周期与交通疏解方案,降低不确定性影响;施工中采用环境友好型方式,如用低噪低振设备、合理安排时间、分段封闭作业、设隔音屏障等,减少对周边居民和房地产价值的负面影响,缩短负面效应持续时间与范围。运营期项目改善交通,恢复货车通行,带动沿线商业发展,吸引企业和投资者,对周边地价和房价产生积极影响,实现风险防范与价值提升。
(十一)施工期,项目单位提前与交通、通信、管线管理部门沟通,制定交通疏导、通信设施保护、管线保护方案,设置交通指示、隔离设施,保障居民出行、设施安全;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生活,保障其及子女权益。运营期,针对交通拥堵加强管理规划,适时优化道路;依据需求与相关部门协调,保障公共配套设施供应;强化环境监测,落实降噪减排;定期维护道路及附属设施,加强安全宣传,保障公共安全。通过全周期举措,降低项目对公共配套设施的负面影响。
(十二)实施实名制管理,详细记录人员关键信息,精准掌握动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工人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强化工地及周边治安巡逻,设岗亭查可疑人员,打击违法犯罪。提供卫生设施与医疗服务,保障生活环境,防控传染病。关注权益保障,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全方位举措,降低流动人口相关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三)施工期间,制定合理施工组织方案,分幅分段围蔽施工;施工单位派协管员配合交警疏导交通,增设临时交通管理设施,实施区域性管制措施;向传媒通告施工及疏导情况,在交通要点、人行横道安排协管员;依据现场车流变化及时调整方案,制定交通组织应急预案。运营期,项目单位与设计单位优化建设方案,交通主管部门加强整体交通管理,设置监控系统、巡逻车疏导,减少道路堵塞。全周期举措保障交通顺畅,降低施工及运营对交通的影响。
(十四)施工前严格审查施工人员,将人员信息报保卫部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涵盖门卫、巡逻、物资出入等,明确各方责任。定期组织治安教育培训,提升施工人员治安意识与防范能力。加强巡视检查和监控,巡逻人员配备装备,关键部位和出入口安装摄像头,妥善保存录像。定期开展治安检查与隐患排查,责令整改并复查。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流程与分工。联合公安、街道等组建联防小组,共同维护施工现场及周边治安,及时解决矛盾问题,全方位保障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
(十五)统筹媒体应对,项目单位设专门发言人,规范回复流程,制定应急管理预案,正确引导舆论。加强项目正面宣传,让相关者认识项目对地区发展的促进作用。全面、及时公开信息,各级宣传部门注重信息真实完整,加强官民互动,避免信息不透明滋生谣言。多元化引导舆论,以党报党刊等为重点,发挥都市类媒体作用,提升新媒体驾驭能力,加强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舆情。发挥舆论领袖作用,政府部门重视并借助网络意见领袖影响力,成立专家危机传播小组,化解群体传播危机,全方位防控舆情风险。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机构或评估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估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评估委托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8楼。
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769-22830951
邮箱:fgjxfk@dg.gov.cn
(三)评估机构: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汇晶西一街1号815-818室。
联系人:熊工,电话:15626895723
邮箱:1094514765@qq.com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