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聚焦中深层地热能、浅层地热能和多元化应用等三大领域开展试点申报。
二、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具备上述试点领域技术条件的企业,可依据《试点项目申报大纲》(附件2)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并填写《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3)。原则上每个试点方向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二)如有项目申报的企业请于2026年7月9日前将试点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和电子版材料(光盘刻录PDF和可编辑WORD文档)报送至各企业所属镇街(园区)经济发展局。
三、咨询联系方式
电力和节能科:0769-22830928。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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