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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广东省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 2026-07-23 16:32:1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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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价格监测工作实际,经省价格监测中心批准,拟将承担广东省城乡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东莞市龙田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沃尔玛(东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7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科室: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联系电话:22830684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6楼

  电子邮箱:dgsfgjjgk@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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