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保障工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省级政府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2022年7月14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22〕18号)强调: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所辖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所属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和经费保障工作。学校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非营利原则,所需经费通过财政补贴和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制定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和收费政策。
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在开展深入调研、成本调查、专家论证、比照周边地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出台《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主要对课后服务收费原则、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课时时长等作出具体规定。
第一条明确了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公益非营利、自愿参与、坚持成本补偿三个基本原则。
第二条规定了课后服务时间,小学课时时长是40分钟,初中课时时长是45分钟,并要求学校每天至少开展2个课时。
第三条明确了课后服务内容包括午休、下午课后托管和假期托管。
第四条确定了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的最高标准,提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予以减免收费。其中:
1. 在校午休服务。无固定床位的每生每天2元;无固定床位躺平的(包括带平躺功能课桌椅、使用被垫等)每生每天3元;有固定床位的每生每天5元。
2. 学校提供下午课后托管服务收费。基本托管每生每课时3元,素质拓展每生每课时5元;公办学校提供的第一节基本托管免费。
3. 学校提供的假期托管服务每生每天60元(不含午餐午休费用),
第五条制定了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要求午休服务计费以天为计费单位,基本托管和素质拓展服务计费以课时为计费单位;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对寄宿 学生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民办义务阶段学校在上一年度已免费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视为课后服务费用已纳入学校办学成本,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六条规定了通知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三、《通知》的执行范围是什么?
《通知》只针对义务教育阶段,不包括幼儿园、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等阶段。
四、价格投诉及咨询有哪些途径?
学校出现违规收费行为,学生及家长可致电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价格业务科室:22830673反映。